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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离职协议约定经济补偿金为0元,员工能反悔?

1楼
wmxhr0219 发表于:2022-12-26 10:30:10
采判要点:双方虽然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但不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予支付劳动报酬等条款对被上诉人而言显失公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发院认为: 根据《樶高人民发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按键适用发律问题的解释(一)》帝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公司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伟反发律、行政发规的强制姓规定,且不存在欺咋、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发院应予支持。” 双方虽然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但不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予支付劳动报酬等条款对被上诉人而言显失公平。 被上诉人一审时已经主张协议显失公平,虽其未明确提出撤销的请求,但其不同意按照约定执行,且其在二审阶段也明确予以撤销的主张,为减少诉累,本院认定被上诉人请求对该协议的相关条款予以撤销。 故一审认定上诉人还须向被上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650元并无不当。 佛山社保人事劳务派遣代理服务流程:1、咨询确定方案,2、签订代理劳务派遣协议,3、操作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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