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医保)是国家的一项民生制度安排,是按照社会保险原则筹集资金解决老百姓看病、治病费用问题而建立的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
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其中单位缴的部分费用是大头,所有单位缴的保费集中放在一个基金池,就是咱们常讲的统筹基金;在职职工个人按2%缴纳的保费全部已经划入自己的个人账户。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参加医保是单位职工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是契约关系。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所以,职工医保待遇标准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不是契约约定的。
医保不同于商业健康险。第一,性质不同。医保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制度安排;商业健康险是商业行为,是自愿的合同关系。第二,目标不同。医保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病有所保;商业健康险在盈利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提供保障。第三,范围不同。医保覆盖全民,不会将参保群众因年老、疾病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对退休人员和重病患者还有优惠政策;多数商业健康险对年老、患病的医疗不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