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在A公司上班,因A公司裁员需要,拟辞退梁某,但A公司法务知道,如果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遂要求梁某自己提出离职。后梁某在离职申请中,写了“个人原因,主动离职”。
后梁某仲裁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本案经仲裁、一审、二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A公司支付梁某经济补偿金。
一、为什么梁某主动离职,还有补偿金?
本文的重点学习内容,梁某在提离职申请的时候,全程进行录音。
梁某提交的录音资料载明,梁某要求A公司支付拖欠工资,A公司要求梁某先签辞职申请,梁某陈述系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而非其个人原因辞职,并要求在辞职申请中加一个“非”字,即“非因个人原因”,但遭公司拒绝。
正是这样一份录音,足以证明辞职申请并非梁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按照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判处经济补偿金。
二、主动离职,能主张什么?
另外要说明的是,主动离职,是不影响仲裁单位支付拖欠工资、补缴社保、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并不是说,主动离职就真的什么权利都没有了。
三、主动离职,你失去了什么?
一般在职工主动离职的情况下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因为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必须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当然,如果你着急去下一家高薪单位上班,倒是无所谓,反而主动离职能更快入职。烦就烦在,单位想辞退你,还让你自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