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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社保缴纳的误区,请注意规避

1楼
wmxhr0219 发表于:2023-3-24 9:15:23
误区一、试用期不用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误区二、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 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会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岂不知,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不仅仅取决于一纸合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得交~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误区三、上下班路上摔伤都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算是工伤: 误区四、单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 首先,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公司能否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取决于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称法人代表)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时,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其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强制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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