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就《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发布了征求意见稿,职场女性的福音要来啦~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以下几点:
1、“妈妈岗”主要用于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照顾工作和育儿。
2、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可以按规定开发设置“妈妈岗”,鼓励用人单位拿出部分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用于“妈妈岗”设置,鼓励规上限上企业设立“妈妈岗”。
3、鼓励引导“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的方式,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方便妇女更好地兼顾照料儿童和工作。
4、“妈妈岗”实行劳动合同形式用工的,应在劳动合同中协商明确弹性工作、不强行安排加班、工作时间因照料儿童需要可以请假等相关内容;劳务形式用工的,应签订劳务协议,合理确定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