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起,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开始实施!
人社君权威解读哟。看它们如何惠企又惠民!
一、失业保险浮动费率
实施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哪些企业将受惠?
前五年不减员或者少减员的用人单位,适当下浮失业保险费率。
费率怎么确定?
个人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仍按0.2%执行,用人单位费率=缴费系数X基准费率(0.8%)
缴费系数分三档
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全市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
用人单位在中山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五年的,缴费系数按0.8计算;
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五年且未申领过失业保险金的,缴费系数按0.6计算。
举例子:
A企业前五年发展良好,关爱员工,人员稳定,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低至0.5%,缴费系数应按0.6计算。因此A企业的失业保险费率为0.48%(0.6X0.8%),即在原基础上下降了4成!
从7月1日起,我市99%的用人单位,都将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一年约减负95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