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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员工提完离职就走人,或不辞而别,还没发的工资可以不发吗?

1楼
wmxhr0219 发表于:2023-7-14 15:56:10
1、面对说走就走、不辞而别的员工,可以扣当月工资吗?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但不一定是1个月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遭受损失的情况。例如: 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导致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 注意:很多企业会在规章制度里面规定,未满一个月辞职就扣除当月工资,其实这是个无效条款。 而对于不辞而别的员工,公司虽说不能扣其工资,但可以暂时扣发,直到员工回来办理离职为止,不办离职可以一直不发。 2、员工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 员工在离职后,因为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例如: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泄漏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产生经济损失。 3、离职方式不同结局也不一样 员工提出离职并要求立即离开,这种情况分两种看:单位同意、单位不同意。 员工提出离职并表示要立即离开,如果单位觉得员工离职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那走就走吧,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种种原因,单位不批,员工还是不辞而别,第二天就不来上班了那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懂法又会用法的员工,会采取被迫离职的方法,那用人单位就要小心了,查一下被迫离职中的情况你中枪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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