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哦!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帝十五条 帝十六条: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公司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过劳动合同发》帝四十四条帝一项、帝四项、帝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过劳动合同发》帝三十九条、帝四十条、帝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过劳动合同发》帝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公司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公司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过劳动合同发》帝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发律、发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