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完整版
[Rss]
订阅
[Xml]
无图版
[Xhtml]
无图版
Rss
& SiteMap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www.hr668.com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是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劳务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
政策法规
→
广州限购升级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广州限购升级
1楼
wqzhr2011
发表于:2017-3-31 11:25:40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30日对外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非广州本市户籍者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该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施行。
通知显示,居民家庭新购买(新购买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该通知还对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调整: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对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广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
.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Processed in .06299 s, 2 queries.
[Full]
完整版
[Rss]
订阅
[Xml]
无图版
[Xhtml]
无图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