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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邂逅“史上最长”假期 有白领欲“三假连休”

1楼
labour 发表于:2009-9-28 11:32:17
“史上最长”的假期即将在十一隆重登场。不少白领盘算着去这玩,去那玩,可一算下来,8天假期还是不够,有什么办法让假期延长呢?记者在一些论坛上看到,这几天讨论如何充分利用这个“史上最长十一假期”的帖子比比皆是,不少网友打算十一假和年休假“两假连休”,还有个别新婚小夫妻甚至打算连婚假也一起休,“三假连休”,过一个名副其实的“蜜月”。 这样一来,基本上整个10月都不用上班。对此,法律上许可吗?企业会答应吗? 有人欢喜有人忧 在一家外企工作的coco这几天心情好极了,因为老板主动延长了他们的十一假期,统一放假到10月12日,coco本来打算再申请年休假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十一放假规定一出来,老板就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大家统一意见后就做出了延长假期的决定。 在一家民企工作的黄小姐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国庆假日、婚假、年假是我的法定休假权利,凭什么不让我休? ”黄小姐在得知自己的休假要求被公司拒绝后,一气之下与人力资源经理吵了起来,“我们10月2日办婚礼,定了10月5日欧洲15天深度游,回来还要到丈夫老家去办点事,索性三假连休总共23天,可公司偏说我这样等于整个10月都在休假状态,会影响工作,非要让我另行安排。”该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张小姐也对记者倒苦水:“公司小,人手本来就紧,她连休近1个月,公司业务肯定会受影响,员工也该为企业着想。 ” “三假连休”法律许可 “三假连休”到底合不合法?对此,有劳动法专家表示,员工的带薪年假、婚假能否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一起连休,在法律上并无明确限定。而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那也就意味着,员工“三假连休”是合法的。 员工按规定休假无可厚非,有些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们却为此大伤脑筋。某家电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周先生表示,这次“史上最长假期”为同行们带来了新课题,“我们打算在以后的公司规章制度里明确,建议员工不要把婚假、年假和国庆或春节等法定长假连起来休。” 不过,他坦言这只是公司内部的规章,并无法律效力,如果遭遇员工“三假连休”的申请,只有通过多沟通,采用灵活方式,比如让员工将婚假、年假分几次休。 多协商兼顾公私利益 专家表示,带薪年假、婚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职工何时休年假、婚假是自主决定的,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因此,对于假期连休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而定,兼顾公私利益。同时,专家提醒,建议企业建立完整的休假制度,包括明确的休假条件、要求和审批手续,避免出现休假混乱的情况。 网友意见: 网友wj:“虽然这些假都是国家规定的,但是休的时候要考虑清楚!现在竞争这么激烈,如果说员工连续休1个月的假期(产假除外),估计是不想在企业干下去了,回来哪里还有你呆的地方!慎重慎重啊!我们企业规定探亲假一年有20天,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基本没有人提出休此假。” 网友小白:“员工何时休年假,可以由公司统筹安排,绝对不是员工想什么时候休就什么时候休的,这时候充分沟通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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