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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州社保转移手续如何?

1楼
zphr108 发表于:2016-10-28 9:34:41
办理条件   1、已在广州市社保中心停保   2、接收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转入的社会保险关系(含基金)的证明   3、省、市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转移,须在退休前3个月方可办理   所需材料   1、接收地社保机构同意接收函   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个人帐户手册”)   3、接收地社保机构的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户名等;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或本人提供有关申请转出材料,社保中心审核后办理同意转出的盖章手续。   办理机构   现场办理:市社保中心   办公地址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9楼   受理窗口综合科   投诉电话83568410   投诉处理时限60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1天   联系电话8356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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