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人社部公布了“一人20元,健康保一年”的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医保”)实施情况。至此,深圳已经成功构建基本医保、地补医保、重疾补充保险的3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参保人牢筑多层健康保障防线。
在深圳,所有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自愿参加重疾补充医保,保费一年20元,保障期为一年。在这期间,参保人如果不幸患上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可享受两种待遇,待遇一为:住院所花的医疗费除了医保已经报销的那部分,如果自付超过了1万元以上,则由重疾补充医保支付70%,上不封顶。待遇二为:若参保人患大病时使用了重疾补充医保药品目录内的11种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也能报销70%,最高报销不超过15万元。
“重疾补充医保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实践证明,对罹患重特大疾病参保人的精准减负,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社会现象。”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6年10月31日,待遇一中,共有1.6万余名参保人受益,待遇一予以赔付总额1.5亿余元,受益人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总体报销比例从87.24%提高到94.37%,对单人赔付最高额达73.48万元;待遇二中,为916位受益人合计赔付3455.92万元,人均赔付3.77万元,个人赔付最高额达15万元(年度赔付封顶额度)的共3人。
待遇一中,最高赔付73.48万元。5岁的小女孩邓某,2015年4月参加基本医保二档。2015年8月确诊白血病,后转诊市外医院进行骨髓移植术治疗,2015-2016医保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合计158.69万元,其中基本医保+地补医保报销22.33万元,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105.97万元(其中超医保封顶线个人自付92.97万元),待遇一共予赔付73.48万元。而60多岁的杨某,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患有结肠癌多发转移,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二予按封顶线赔付15万元。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介绍,近十年来本市基本医保和地补医保对参保人政策范围内大病医疗费用的整体报销比例均已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