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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续签,但仍从事原工作,工资该如何计算?又可能面对什么后果呢?
某公司一名员工今年6月份劳动合同到期,该公司按照原劳动合同条件提出与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当时该员工表示同意。
但现在劳动合同到期已经超过一个月,该员工仍然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始终拖着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该公司想知道,员工已经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续签手续,公司应如何处理?
本案中,该员工已经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部就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完成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手续。目前该员工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已经工作了一个多月,那么该公司就要自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起承担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责任。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司在向员工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之后,还需与员工补订劳动合同。如果此时该员工反悔,拒不签订劳动合同,则公司可以通知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但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