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www.hr668.com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国家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规定企业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就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事关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如何更有效的在降低用工成本的基础上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广州、从化、番禺、佛山、珠海、东莞、深圳等地社保代理,骏伯人事顾问:秋小姐,电话:020-38023786 /1363232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