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形成劳动关系主体,履行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用工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建立劳务关系,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工作管理。
通过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解决用工单位编制限制、招工辞退难题、劳资矛盾等纷杂的人事管理事项,达到用工单位“用人不管人,用人不养人,增效不增支”的最大人力资源管理效益的目的。
一、减少繁杂的人事管理程序
劳务派遣企业承办派遣人员的劳资事务,使企业减少繁杂的人事管理程序,集中精力搞生产经营,参与市场竞争。通常为用工单位提供如下服务:
1.提供国家人事劳动政策、法规的咨询,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
2.办理派出员工入职体检、录用手续、合同签订事宜;
3.要求派遣员工按照甲方的规定按时、定岗、优质、规范地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对派出员工相关劳动政策、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情况以及其他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告知义务;
4.负责派遣员工工资的计算、发放和各类社会保险的建立、转移和享用;
5.为派遣员工提供日常工作、生活中所需要的与人事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二、规避劳动争议风险
派遣企业随时了解派遣员工的基本情况,如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人发生争议时,能够起到调解矛盾的缓冲作用,由于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彼此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派遣员工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劳务派遣企业为被申诉人,实际用工单位只是在必要时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因此,降低了其劳动争议的风险。从而真正使企业达到用工行为的规范,是新型劳动关系的完美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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