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www.hr668.com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是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劳务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劳务派遣新规定,北京公司人才租赁,北京劳务派遣

1楼
fschj301 发表于:2014-2-28 16:55:33
 

 通过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解决用工单位编制限制、招工辞退难题、劳资矛盾等纷杂的人事管理事项,达到用工单位“用人不管人,用人不养人,增效不增支”的最大人力资源管理效益的目的。

    一、减少繁杂的人事管理程序

劳务派遣企业承办派遣人员的劳资事务,使企业减少繁杂的人事管理程序,集中精力搞生产经营,参与市场竞争。通常为用工单位提供如下服务:

1.提供国家人事劳动政策、法规的咨询,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

    2.办理派出员工入职体检、录用手续、合同签订事宜;

    3.要求派遣员工按照甲方的规定按时、定岗、优质、规范地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对派出员工相关劳动政策、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情况以及其他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告知义务;

    4.负责派遣员工工资的计算、发放和各类社会保险的建立、转移和享用;

    5.为派遣员工提供日常工作、生活中所需要的与人事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二、规避劳动争议风险

    派遣企业随时了解派遣员工的基本情况,如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人发生争议时,能够起到调解矛盾的缓冲作用,由于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彼此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派遣员工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劳务派遣企业为被申诉人,实际用工单位只是在必要时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因此,降低了其劳动争议的风险。从而真正使企业达到用工行为的规范,是新型劳动关系的完美体现。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10-65662291801

手机:13520452810

办公QQ1259211027 微信号:bjchj30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2号外贸大楼1520-1521

集团网站:http://www.hr668.com

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labour168.com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Processed in .01563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