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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农转居”失地农民的老有所养问题,广州市2006年实施了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至今已有22万农转居人员参加,其中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达到11万人,符合条件的“中老年”重点保障对象已基本纳入养老保险的范围。按规定,根据物价变动和基金情况,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适时调整其基本养老金水平。
今早,市劳动保障局副巡视员曹云介绍,经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真测算,报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7月份起,调整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定比”的办法进行,定额人均调整24元/月,定比参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比例的5%确定,人均调整金额为24元/月。总体平均每人每月加发48元,增幅10.15%,略高于广州CPI的涨幅。这是继去年人均增加47元后,对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待遇的第二次调整。调整后,广州农转居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由最初的426元/月增加至521元/月。
由于7月份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农转居人员是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发基本养老金的,比6月前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的水平要高,因此,本次调整的对象是2009年6月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农转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