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转移与续保常见问答
1、办理了社保转移凭证却没有转出,如何恢复参保?
问:王先生曾在我市办理了跨省转移业务并打印了参保缴费凭证,其还未在其他城市就业,又返回我市就业,应如何恢复参保?
答:A、2010年7月1日前申请转移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的,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参保缴费凭证到其打印缴费凭证的窗口申请恢复参保;如其曾结算过个人医疗专户余额,关内参保的需到个人服务中心申请恢复,关外参保的则到打印缴费凭证的窗口申请恢复参保。
B、2010年7月1日后申请转移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的,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参保缴费凭证先到其打印缴费凭证的窗口申请撤销凭证,再到最后参保所属社保辖区征收窗口申请恢复参保。
2、未办理停交,可否办理转移手续?
问:某员工已从单位离职,但单位还未为员工办理停交手续,该员工欲将养老保险转往省外,可否办理转移手续?
答:办理转移业务时,原则上必须是 停交 状态,如企业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停交手续的,可提供单位离职证明或《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以及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窗口申请办理。
3、离职离开深圳,社保不想中断怎么办呢?
问:某员工已从单位离职,暂时没有单位可以交社保,但是不想社保中断,从而影响买房、小孩上学等政策考虑怎么办?
答:深户可以直接到所在区社保局窗口办理缴费即可;而非深人员的则只能通过公司办理,现在深圳这边有很多外地人是没有到有购买社保的公司上班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社保呢?其实,找到专业、正规的人力资源公司代理就可以,选择资质好的代理公司是为更加安全、更加保险。骏伯人力社保代理咨询:13760141318,彭先生QQ155206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