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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我有两个关于保险的问题请教胡部长,我们知道《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征求意见了,人社部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我听说办法已经定了,但考虑在实施之前需要做好一系列的工作才能确保它运行起来。您能否给我们透露一下要做哪些准备工作?比如说职工保险的转续如何降低成本?如何防范转续中可能出现的造假问题?还有在劳动者转移中,因为找工作的原因,可能有几个月或者是一个月的暂停缴费,这部分如何处理?
胡晓义:
我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正如你所提到的,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在今年春天公开征求意见,我们掌握的情况是社会各界普遍表示赞同。也正像你所说的,我也在其他场合透露过这个信息,我们之所以要等待或者是准备得更充分再正式出台实施,是因为我们有很多的技术准备工作要做。我说一些重点,比如说,参保人的参保缴费记录必须是清晰的,无论记录格式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全国要统一,否则就没有办法在全国流动。这件事说来是一个技术问题,但是我们二十几年前从各县开始搞统筹,形成了制度分割的既有格局,现在要彻底改变这种情况,还是需要费一些气力的。
胡晓义:
第二个需要做的重点工作,必须要让资金能够转移,这需要重新设计一些转出账户和转入账户,以保证资金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和准确。
第三个需要完善的就是在转移之后,必须保证参保人在最后领取待遇的时候,能够把他在各地就业积累的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这种累计计算的公式和地区之间的相互认可,也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
最后就是你提到的,如果他在流动过程当中一时找不到工作,我们现在采取的办法就是在原就业地把他的账户封存,当他找到工作,找到接续的地点之后,通过各种方法把资金和权益记录转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