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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例。深圳已无农村居民,那么除职工以外的人群,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及相关待遇是怎样的?是否会受新政影响?
近日,深圳市社保局回应记者称,深圳并未单独设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人群按照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区分,居民和职工同在一个医保体系下,缴费和待遇标准相同。2015年,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少年儿童、学生和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等非在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给予了每人每年384元的补贴。
据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三档三种形式,并未单独设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人群按照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区分,居民和职工同在一个医保体系下,缴费和待遇标准相同。
其中,在职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是以本人月工资总额8.2%的标准按月缴费,其中单位缴交6.2%,个人缴交2%;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以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按月缴费,其中单位缴交0.6%,个人缴交0.2%;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以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5%按月缴费,其中单位缴交0.45%,个人缴交0.1%。无任何财政补贴。
对于非在职人员,则根据不同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外,其他人员缴费比例同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