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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深圳9月首次启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以来,截至11月底,市各网格点已采集收录未参保个人信息18万条。同时,该局提醒,在深圳“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到社保机构进行社保登记。
据悉,深圳市按照相关通知,在9月~12月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登记对象包括个人登记和单位登记。个人登记为深圳市户籍人员、在深圳及参保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单位登记为在深圳市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和经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
已在深圳市参保的所有参保人员及用人单位,由市社保局直接为其完成参保登记;在深圳市“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市社保局向用人单位寄送《关于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通知书》并要求其按规定到社保机构进行社保登记;无参保记录的深圳市户籍人员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登记:由社区网格信息员统一佩戴“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携带移动智能终端,入户调查核实并采集相关信息;个人前往各社区工作站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