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www.hr668.com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是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劳务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劳动纠纷案例分享:年底了怎么计算未休年假的天数!

1楼
ljhr2012 发表于:2024-1-2 8:52:17

劳动纠纷案例分享:年底了怎么计算未休年假的天数!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府对应工资报酬。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X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举个例子

假如小明的累计工作年限已满5年,2023年度有5天的年休假,6月份曾休过2天年假。今年11月30日小明从公司离职,按照上述折算方法,小明本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为(334÷365)X5-2≈2.57天。

对于小明离职前应休的2.5天年休假:

未休完的,可以向单位提出在离职前安排休完;

如果因工作交接等原因单位无法安排休完的,单位需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府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支府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需要额外支府200%的年休假工资。

全国业务买社保五险 + 处理五险待遇 + 买公伿金 + 工资发放 + 劳务派遣 + 人事外包代理等

——20年行业经验、全国95+分公司、外包300个城市业务

感谢您的支持与信任,我司将竭诚为您外包服务,欢迎前来咨询了解:

联系人:骏伯黄生

业务手机:183 1944 4741(V+同)   

办公QQ:2628459114

总部: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

<!--EndFragment-->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Processed in .00000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