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职场新人难免会遇到试用期这一阶段,但关于试用期的各种说法众说纷纭,例如“试用期无需签订合同”、“工资可随意设定”等,这些说法其实存在误区。本文将为你揭示真相,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避坑指南。
试用期长度并非随意设定
《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上限为两个月;
三年及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情况,不允许设立试用期。
重复就业无需再经历试用期
如果你回到原单位继续从事原有工作,则无需再次约定试用期,因为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可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结束后才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期限吗?
试用期并不晚于劳动合同期限起算,而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如果劳动合同中仅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将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
试用期不用签劳动合同?
切勿轻信试用期后才签合同的说法。事实上,《劳动合同法》指出,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即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仍未订立书面合同,雇主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试用期的工资随便定?
试用期工资并非随意确定,《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至少要达到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不用缴社保?
试用期内同样需要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应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否则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缴费金额。无论是雇主还是劳动者,都有义务依法参保缴费,此规定具有法律强制性。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内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雇主在试用期内不能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非劳动者存在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等法定情形,否则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确需解雇,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明确说明理由。
法条摘录
以下是《劳动合同法》中允许雇主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部分情形: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或经用人单位提出后仍不予改正;
因其他法定事由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可在提前通知或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这些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解除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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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4-02-29 1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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