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从一个具体案例探讨一下劳动者退休时间的法律界定。
1、案件还原
李某某(化名),女,1971年10月21日出生,于2013年11月21日入职沃尔玛公司,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1年9月14日,沃尔玛向李某某邮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信》,内容载明:
“根据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规定,您将于2021年10月21日年满50周岁。经公司研究决定,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将于2021年10月20日终止。请您于2021年10月20日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公司同步取消李某某2021年10月21日后的排班,并于10月20日安排其当天13:00-21:45工作。李某某完成工作后,发现考勤系统权限已被关闭,最终工资结算至10月20日,社保缴纳至10月底。
2021年10月21日,李某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求赔偿金51,248元。仲裁委裁决支持赔偿金46,505.76元。公司不服,先后诉至一审、二审法院。
2、法院裁决过程:达到退休年龄要按生日次日算
一审判决:生日当日未满50周岁,终止行为违法
法院查明李某某出生时间为1971年10月21日19时,依据《民法典》第1259条对“届满”的解释,认定其于2021年10月21日24时(即22日零时)方年满50周岁。
公司于10月20日终止合同,属于在劳动者未达退休年龄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4条,构成违法终止,需支付赔偿金46,505.76元。
二审判决:年龄届满以“完整生日日”为基准
二审法院从法律解释、合同履行、程序正义三个维度作出认定:
(1)法律解释的精确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以上规定,李某某出生于1971年10月21日,应认定李某某生日的第二天年满50周岁,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李某某在2021年10月21日依法享有劳动和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合同履行的完整性
公司单方取消10月21日排班、关闭考勤权限等行为,实质剥夺李某某最后一日劳动权利,构成“提前解约”。
公司未为李某某安排2021年10月21日的工作,亦未支付该日的工资,于2021年10月20日提前终止双方劳动合同,系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3)程序正当性缺失
公司未就退休手续办理、工作交接等事宜与劳动者充分沟通。
终止通知中“10月20日终止”的表述存在重大歧义,侵害劳动者期限利益。
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2022)辽02民终7804号(当事人系化名)
本案中公司因对退休时间的法律界定存在误解,导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构成违法,最终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结果不仅对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也损害了公司的声誉和员工关系。
公司在处理员工退休问题时,应注意程序的正当性,可围绕下面三点来开展工作:
1、完善退休管理流程
建立生日届满前30日预警机制
制定退休当月考勤、薪酬发放细则
2、规范终止通知表述
采用“劳动合同至XX年XX月XX日24时终止”的明确表述
附条件条款:“如对退休年龄有异议,需于3日内提交书面异议”
3、履行充分告知义务
通过面谈、书面确认等方式沟通退休安排
保留协商过程记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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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5-05-20 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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