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高校硕士毕业生因在读期间一段半个月的实习经历,竟被实习单位误缴八个月社保,导致其失去应届生落户资格,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该案,实习公司最终赔偿5万元。
2023年,小张从上海某高校硕士毕业,顺利找到心仪工作,并依据政策提交了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根据上海市当年政策,在沪高校应届硕士满足“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基本条件,即可“免打分直接落户”。
就在小张以为落户在望时,四个月后却被告知申请未通过,原因是其读研期间存在社保缴纳记录。经查才发现,她曾实习仅半个月的一家公司竟为她连续缴纳了八个月的社保。该公司解释称属人事误操作,发现后已停缴并出具书面说明。虽经多方补救,但因社保记录无法消除,小张最终未能成功落户。
协商无果后,小张将实习公司诉至浦东法院,索赔落户损失12万元及律师费1万元。她认为,公司错误缴纳社保的行为导致其丧失落户资格,未来若再申请落户需付出更高成本。公司则辩称,已配合办理退保,且社保记录与落户失败之间“无因果关系”,拒绝赔偿。
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专程赴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调查,确认小张确因在读期间存在社保记录而不符合落户条件。法院认为,实习公司因操作失误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小张缴纳社保,存在明显过错,导致其落户失败,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实习公司一次性支付小张补偿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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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5-08-25 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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