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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2.流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明、计生证(核对后退还); 3.从事国家规定凭证上岗技术工种的,提供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相应技术等级证书;从事特种作业的提供有效上岗证书(核对后退还); 4.《录用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5.《广州市流动人员录用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 6.劳动手册(无劳动手册的提交流动人员小一寸免冠彩照一张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