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的实施改变了国有企业传统的"全员固定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工作。但是,由于内部双轨制用工模式将"身份管理"作为劳动用工管理的主要方式,使得固定工与合同工在待遇、岗位、保障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别,产生了用工机制的摩擦与冲突。因此,1987年全国搞活固定工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确立在部分城市的国有企业中开始以优化劳动组合、合同化管理、择优上岗为内容的"固定工"制度改革试点,以解决两种雇佣方式之间的矛盾。而在以后人才派遣公司的大量涌现,但灵活了用工制度。
优化劳动组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试点企业的机构与人员精简工作。但是,由于全社会的失业保险制度尚未建立,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完全,特别是在试点之式初明确富余人员由企业内部消化的做法,使得优化劳动组合的固定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流于形式,国有企业冗员问题逐步显化。
参考阅读:劳务派遣公司 广东劳务派遣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2-3-15 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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