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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收入过万才缴个税?

  个税改革对财政影响不大更多惠及百姓
  
  个税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有效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未来个税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在调节收入分配上发挥更大作用,使税负更加公平。更合理的制度设计,是合并计算家庭所有收入,再考虑人均收入水平的差异,区别对待。
  
  “可能有人觉得提高到1万元,这个‘起征点’太高,但是,从纵向看并不高。20世纪80年代,大学毕业生平均工资60元/月/人,个税起征点800元/月/人,现在大学毕业生的最低工资普遍超过2000元,依照80年代大学毕业生工资与个税起征点的比例,个税起征点达到1万元也算是回归。”
  
  工薪阶层现在只有7.7%缴纳个税
  
  “个税‘起征点’自去年9月调整为3500元后,目前大多数工薪阶层的收入已经在‘起征点’以下,不需要缴纳个税。这种情况下再提高‘起征点’,对中低收入者来说毫无意义,也得不到任何实惠。”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23979元,月均收入也就是2000元左右。这样一个收入水平,连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都达不到,再往上提的话只能是让高收入者受益,与中低收入者无关。
  
  实际上,新个税法实施一年多来,在提高“起征点”和降低税率的双重作用下,不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明显降低,绝大多数工薪者也都从中受益:工薪所得税的纳税人数从8400万人降为2400万人,减少了6000万人。月收入3500元以下工薪者,税负为零;月工资6000元的中等收入者,每月缴纳个税由原来的475元降为145元,全年少缴近4000元;只有月工资在38600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个税税负是增加的。
  
  提高起征点无法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
  
  有观点认为,在我国税收总额中,个人所得税占的比重只有7%左右,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会对国家的财政收入产生重大影响。但也人表示并不认同:“个税收入确实只占国家税收很少的一部分,别说提高‘起征点’,就算是把个税整个取消了,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也不大。但是,不能说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就可以随意弱化这个税种。”
  
  他们解释说,税收不仅是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手段,更是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重要手段。个税存在的最大价值,是对收入高的人多征税,对收入低的人少征或者不征税,通过“抽肥补瘦”对收入分配进行再调节。“现在,工薪阶层中只有7.7%的人缴纳个税,中低收入阶层并非是纳税主体。如果‘起征点’再提高到万元,受益的只是7.7%这一小部分人。这意味着,提高‘起征点’不是给广大工薪层减税,而是在给高收入者减税。”
  
  个税改革的目标是有效调节个人收入差距
  
  也有不少人担心,现在一些企业老板,不在企业里拿工资或者只拿很少的工资,会不会形成逃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合法获取的各项收入,几乎都纳入了个税的征管范围,包括工薪收入、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11项。同时应该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明确划分企业营业收入和个人收入,防止出现利用企业营收供老板、高管个人消费的情况。
  
  2012年以来,税务机关大力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前8个月,我国利息、股息和红利个人所得税实现585亿元,同比增长12.2%,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实现85.5亿元。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2-11-2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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