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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文摘

员工以“二阳”为由拒绝到岗,合法吗?

  近日,全国各地很多人相继出现“二阳”症状。劳动者除了关心二阳的症状外,更关注二阳所引发的休假请假问题、工资正常发放问题。

  2023年1月8日后,新冠开始实施乙类乙管,上述问题对比之前的政策规定有了不同做法,下面详细解答。

  1.“二阳”后,单位该如何发放工资?

  用人单位可发放病假工资。

  对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劳动者,自2023年1月8日起,用人单位不再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发放正常工资。

  如果劳动者符合休病假的条件,出示相关的医疗凭证,并办理了相关病假手续,用人单位可按病假处理,并依法支付病假工资。

  2.劳动者以“阳了”为由拒绝到岗提供劳动,合法吗?

  一般不可以。

  自实施新规“乙类乙管”后,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不再采取隔离措施,劳动者不能因为“阳了”而拒绝提供劳动。

  如特殊人员(例孕妇、有基础疾病或免疫功能缺陷的高危人员)考虑自身情况要求居家办公的,可以同用人单位充分沟通,获得批准后居家办公。

  没有合理理由拒不到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处理。

  3.“阳了”身体不适,单位不同意居家休息怎么办?

  双方协商沟通。

  如感染新冠后,公司和劳动者可以协商沟通,视员工身体状况决定是否休病假或居家办公。

  如劳动者确实症状严重,从人性化管理和对劳动者健康负责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可以同意劳动者病假的要求或安排员工居家办公。

  如劳动者只是轻症或无症状感染的情况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应当配合单位工作。

  4.劳动者能否以单位“有阳”为由拒绝到岗提供劳动?

  不可以。

  根据最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故不再存在劳动者以“密接者”身份申请假期的问题。

  同理,单位也不得拒绝感染新冠病毒的员工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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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23-06-0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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