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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文摘

只有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才能休年假吗?

  很多企业会规定,需要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才可以休年假。这个规定是否合法呢?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2009]149号)中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职工工作时间包括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职工的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哪些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哪些情形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必须安排在一个年度里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那年休假天数如何确定?

  职工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与累计工作时间直接相关。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lt;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gt;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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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24-10-24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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