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起源于19世纪20年代的美国,当时由一家名叫SamuelWorkman的公司创立了人力租赁的业务模式(RentedHelp)。当时这家公司雇佣一批已婚妇女,在夜间处理盘点的工作,之后又训练她们使用计算器,然后将她们租赁给企业,让企业可以应付临时或短期的人力需求。另一种说法是,劳务派遣的雏形最早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当时在美国飞机制造业中就出现了借用共享劳动者的情况,还有塑料配件制造商与汉堡王快餐所采用的跨行业劳动力共享等。也有人认为,劳务派遣起源于欧洲,其中又包含了三种不同的说法。第一种认为,劳务派遣最早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荷兰。第二种说法是,根据欧洲法院检察总长AlainDutheiletdeLamonthe的观点,劳务派遣单位似乎发源于英国,时间介于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第三种说法认为,1926年第一家"业务急救"(BusinessAid)公司在法国成立,业务派遣的范围包括文书写作、电话接线员等。1967-1968年,法国已经有150家派遣单位,其中117家企业加入了派遣同业工会;1967年所有的派遣单位年营业额已经达到4.5亿法郎,其雇佣的员工占整个法国劳动力的0.6%—0.7%。
到了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新的劳务派遣组织开始出现。这一机构不再是单纯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中介从事招募和安置活动,而是实施了临时劳动者的正式雇主的职能,承担了与雇佣相关的责任。
此时的劳务派遣与传统就业服务的区别是派遣单位为用工单位提供临时的劳动者,而不是无固定期限的雇佣劳动者;派遣单位作为临时劳动者的雇主,其服务行为持续到用工单位使用劳动者行为的终结,而不是在用工单位使用劳动者的同时从两者之间的关系中退出。在最初的阶段,劳务派遣单位主要在欧洲、北美等国家的办公室工作方面发挥着作用。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2-4-14 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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