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受派遣的劳动者来说,在劳务派遣活动过程中,尽管其在不同时间内所处的用工单位不同、具体的工作岗位不固定、所处的工作环境和享受的待遇不尽相同,看似工作稳定性较差,但是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受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缔约方并不是具体的用工单位可而是将他们派遣到用工单位的固定的派遣公司。相比于用工单位的多变化、差异化来说,受派遣劳动者签约的派遣单位是唯一且固定的,不会因为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家生变化而变化。
此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这样对劳动者来说是多了一层法律的保障,确保其在签约之后的两年内享有法律上的工作稳定性,不必担心一时的派遣失败而带来生活和其他方面的压力。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2-4-21 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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