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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对劳务派遣进行立法的情况

  在荷兰,由于20世纪60年代非法劳工经纪人的普遍增长,使得政府不得不于1965年通过《劳务派遣法案》推出了此方面的许可制度。这种形式匠雇佣关系不断地持续增长,特别是由于集体谈判的增长,更加促进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相关法的整改。这方面的第一个变化就体现在1988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劳动市场中介法案》(WAADI)。WAADI废止了许可制度和若干对就业安排、最长期限和工人调动的限制,还职消了派遣机构阻止临时中介机构雇员直接与用人单位和其他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限制。其他规定则仍然保持有效,例如,禁止将派遣机构的劳务人员安排到正在罢工的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和派遣机构须承担支付社会保险和税费的双重责任以及对派遣工人要同工同酬,等等。第二个重大变化是灵活性和安全性法案,该法案于1999年1月1日生效。随后社会合作伙伴在双向协商机构STAR(劳工基金会)签署了一份协议。该法案促使派遣员工具备了签署其与派遣机构之间的标准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并且赋予了派遣工人在用人企业中的参与权。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4-11-2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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