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东莞市201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012年度的20999元调整为23753元,下限调整为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
东莞市社保缴纳基数调整,2013年7月起养老基数下限为1812元,上限为省社平工资的3倍(即4215*3=12645元);工伤基数下限为1812元,上限为市社平工资的3倍(即2138*3=6414元);医疗固定为市社平工资2138元;失业下限为1812元,上限为市社平工资(即上限为2138元)。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