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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2013年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通知

  缴费基数于2013年7月开始执行,基数下限按照韶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006元,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2645元。
  
  备注:韶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44元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15元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1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3-6-2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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