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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于2013年7月开始执行,基数下限按照韶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006元,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2645元。 备注:韶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44元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15元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