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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3年度佛山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13〕183号),2012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15元,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50元。现按照有关规定,调整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后各险种缴费基数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529元至12645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080元。
  
  三、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至11550元。
  
  四、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88元至11550元。
  
  五、除基本医疗保险外,参保人月应税工资收入在险种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以参保人上年度的月均工资为该险种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没有上年度月均工资数据的,以本年度月应税工资为依据核定各险种缴费基数。
  
  六、以上各险种的缴费基数从2013年7月起执行。
  
  特此通告。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6月26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3-6-26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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