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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市调整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福建省统计局公布,2012年度漳州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包含劳务派遣)为42137元。自2013年7月起漳州市工伤生育保险征收缴费基数调整为:最低不得低于2107元/月.人,最高不超过10534元/月.人。
  
  文件依据:漳政综(2010)184号、202号
  
                           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二O一三年六月六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3-6-2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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