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河源市地税局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39元,上限调整为13404元,比例不变;
②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010元,上限调整为10275元,农村户籍需按照城镇户籍0.5%比例缴费失业险个人部分;
③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055元,上限调整为10275元,比例不变;
④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740元,上限调整为10275元,比例不变;
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3425元(固定),比例不变。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