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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调整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接河源市地税局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39元,上限调整为13404元,比例不变;
  
  ②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010元,上限调整为10275元,农村户籍需按照城镇户籍0.5%比例缴费失业险个人部分;
  
  ③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055元,上限调整为10275元,比例不变;
  
  ④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740元,上限调整为10275元,比例不变;
  
  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3425元(固定),比例不变。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4-7-2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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