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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西安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阶段性下调如下: (1)失业:单位由2%调至1%,个人由1%调至0.5%,执行期2014年7月—2016年6月。 (2)工伤:由1%调至0.5%,执行期2014年7月—2016年6月。 (3)生育:由0.5%调至0.25%,执行期2014年7月—2015年6月。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