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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2015年6月起,调整养老工伤生育基数区间:2390-11952元(需补1月起的差额);2015年7月起,医保基数区间2390-11952,单位部分比例由10%调为9%,个人比例不变。重特病:单位基数3984元(固定),比例0.6%,即23.9元/月,个人固定1元/月。失业单位部分比例由2%调为1.4%,个人部分1%调为0.6%;调整公积金基数区间:1420-14208元。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