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37125元(2016年广州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25元的5倍),下限维持1895元不变(广州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
另外,如果缴费基数高于22275元(2016年广州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25元的3倍),须按税务部门规定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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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7-07-03 16: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