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7社保年度佛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17〕111号),从2017年7月起佛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359元,上限调整为16797元。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维持1510元不调整,上限调整为16797元。
三、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199元,上限调整为16797元。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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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7-07-04 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