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下限为2004.63元,上限为15034.75元,基本医疗社保基数下限为4009.27元,上限为15034.75元。
基本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参保单位职工2017年1月至6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2004.63元的差额部分,于2017年7月进行一次性补收,6月离职的不用补收,6月在职的需要补收。
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缴费基数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7-07-05 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