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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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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通知,从2017年11月起,东莞市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调整为1.6%,生育保险缴纳比例调整为0.7%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7-11-7 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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