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通知,自2018年7月起,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恢复为“缴费基数2248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6%,个人缴费比例为0.6%”;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692元,上限调整为20004元;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0.5%上调为1%;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0.8%下调为0.48%。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建议贵司按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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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8-07-16 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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