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额确定。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550元,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8849.25元(从2018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均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2018年7-8月缴存基数低于1550元的职工需补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2018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不再调整2018年度缴存基数(此规定不包括缴存基数低于1550元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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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2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8-08-23 0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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