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通知,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社平工资”)为4727元,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非私营社平工资”)为5969.42元。现就石家庄市2019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2019年1至4月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使用2018年非私营社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调整为3581.65元(非私营社平工资的60%),上限调整为17908.25元(非私营社平工资的300%);2019年5月及以后月份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使用2018年全口径社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调整为2836.2元(全口径社平工资的60%),上限调整为14181元(全口径社平工资的300%);
二、2019年1至4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使用2018年非私营社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下限,下限调整为3581.65元(非私营社平工资的60%);2019年5月及以后月份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使用2018年全口径社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下限,下限调整为2836.2元(全口径社平工资的60%)。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无上限;
三、生育、基本医疗缴费基数上、下限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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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9-07-4 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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