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知,从2019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803元,上限调整为19014元;
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额(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00元,上限调整为27960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0.48%上调到0.64%;
四、生育、基本医疗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592元,上限调整为27960元。基本医疗单位缴费比例由6.5%下调到5.5%;
五、补充医疗、重大疾病缴费基数调整为9320元(固定)。
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建议贵司按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19-07-4 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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