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汕头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以下调整: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26元,上限为20268元;
2、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额;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额,上限为16200元;
4、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26元,上限为16200元;
5、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26元,上限为16200元;
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建议贵司按员工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0-7-6 1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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