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佛山市税务局(含禅城、南海、三水、顺德、高明)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佛山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数下限为3376元,上限为20268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
二、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数下限为1720元,上限为21600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4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三、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为5626元,单位缴费比例从3.5%调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四、生育保险基数为562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
五、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基数按申报工资执行。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人事客服专员联系。
顺祝商祺!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
时间: 2020-12-31 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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